詹姆斯·邦德通过伏特加马提尼撼动了金酒的地位,但维斯帕正好弥补了这一点。 Seamus Harris 撰文。

凭着那杯“用摇的,不要搅”的标志性伏特加马提尼,詹姆斯·邦德成了一些调酒师眼中的小恶棍。维斯帕也同样令人生厌,它是詹姆斯·邦德在Ian Fleming的小说《皇家赌场》里发明的一款鸡尾酒,被用来证明这个间谍老练的外表下实际上是一个系着领结,摇着摇壶的大猩猩。尽管过了头的007滑稽模仿秀会让圣人都失去耐心,我还是建议调酒师们再给邦德一次机会。维斯帕是一杯好酒,而那句有名的台词也很上口。

邦德是一个平等主义的酒鬼,比起马提尼他可能更喜欢喝香槟、波本或苏格兰威士忌。他这样的酒鬼属于我欣赏的类型,因为他会根据时间和地点变换搭配。他在电影《皇家赌场》里的大陆酒店里一饮而尽的第一款鸡尾酒实际上是一杯美国佬。之后他经历的各种冒险中,他喝的都是当地酒:在土耳其喝拉基酒,在加勒比海喝朗姆酒,在日本就喝日本清酒。然而,邦德作为一名神秘的冷战特工,他的标志鸡尾酒总是马提尼。

当然,由于自由世界已被超干马提尼的拥护者所渗透,冷战时期的每一杯酒中都隐匿着危险。金酒和味美思的比例在7:1和15:1之间徘徊(有时甚至根本没味美思),这成为了具有男子气概的一个象征,并获得海明威、丘吉尔和鲍嘉的认同,虽然这几个人凑在一起有点怪。不幸的是,这些人都是问题酒徒,除了金酒他们不喝别的——哪怕是非蒸馏酒,否则就会让他们气急败坏。他们粗狂的饮酒风格让饮酒者体会了杯中的野兽派艺术,或者说是建筑师Erno Goldfinger丑陋作品Balfron Tower(伦敦野兽派建筑)的液体版。Goldfinger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熟悉吗?Fleming给他书中的恶棍起名为Auric Goldfinger以报复这位这位现代主义建筑师——他当时正在用莫斯科风格重塑伦敦城。

“打扮体面现代,身手轻巧敏捷,但同时又是致命的——维斯帕和邦德似乎有点相像”

邦德的伏特加马提尼可能是另一种报复,令当时流行的传统金酒马提尼受到了一次致命重击。当Ian Fleming首次让邦德饮用伏特加时,来自东方集团(冷战期间西方阵营对中欧及东欧的前社会主义国家的称呼)的产品仍然是相对新鲜的事物,不过西方国家的酒柜里往往潜伏着几个“间谍”,随时可以用来调酒。因此,伏特加马提尼表面传统,私下里却有着富豪飞行客式的宽容。我喜欢在马提尼里加入充足的味美思,所以如果把我送回到冷战时期,我会乐意眼见女王陛下的特勤拯救世界,但我会请邦德先生为我做一杯维斯帕。

打扮体面现代,身手轻巧敏捷,但同时又是致命的——维斯帕和邦德似乎有点相像。这款酒介于传统马提尼与伏特加马提尼之间,采用规那酒而不是味美思作为调味酒。规那酒是一种与味美思酒截然不同的加香葡萄酒,如利莱和好奇美国佬。如果说喝味美思好像是在兜药物园,那么规那酒的香味闻起来则像是装满干香料的木制药箱。一些配方(例如现代利莱酒)已经演变得清淡而微妙,基本上就是加了少许香料的果味葡萄酒。但是传统意义上这些开胃酒味道香甜浓烈,并通过一股强烈的苦感得到平衡。然而,维斯帕真正的秘密是其中加入了一些伏特加增强了口味。像邦德的其他装备一样,伏特加看似平凡,但运用得当则会神奇地增强其他味道。加一点伏特加可以避免口感精致的基纳利莱酒被杜松子的强烈味道给盖住。持怀疑态度的人可以试试不用伏特加是否能平衡这款酒。增加规那酒会让味道又苦又甜而且过于甜腻。而伏特加使维斯帕够干,避免其作为餐前酒的功能打折扣。

反面维斯帕是一个迎合当代的更清淡口味和配料的变种。它把伏特加对金酒的比例反转过来,以呈现清淡的现代利莱白开胃酒的微妙之处。尽管打破了味美思酒和金酒的比例传统,大多数饮者应该会发现这两种维斯帕的口味发生了诱人的变化。它们甚至会将那些声称对味美思和金酒过敏的人变为粉丝,并将枯燥的伏特加马提尼变得口味更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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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斯帕

大事记

1887年利莱以多种波尔多白葡萄酒浸泡橙皮和香料(特别是含有奎宁的秘鲁金鸡纳树树皮)制成。奎宁是十九世纪的一种神药,几十年来规那酒(含有奎宁的加香葡萄酒)一直被当作抵抗疟疾的补酒,杜本内便是一个最主要的例子。利莱开创了白规那酒的风尚并催生了多个模仿者,如1891年推出的意大利好奇美国佬。利莱酒开始是被当作苦味药酒来推广,但它的配方不久就得到了调整,以赢得更多的消费者,尤其是女性顾客。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之间流传的多种此酒的变体,包括美基纳、基纳利莱、法国利莱酒和利莱酒干出口,甚至还有一款利莱味美思。1930年代Harry Craddock担任其品牌大使。Craddock在《萨伏伊鸡尾酒手册》一书中收录了许多含利莱酒的鸡尾酒,并总是把利莱酒广告放在行业杂志靠前的位置。

1953年Ian Fleming在《皇家赌场》中不经意间引燃了伏特加这支火箭:在书中,邦德点了一杯维斯帕:

“一杯干马提尼”,他说道,“用浅口香槟高脚杯来盛。”

“好的,先生。”

“等一下。三份哥顿金酒,一份伏特加,半份基纳利莱开胃酒。充分摇晃直到冰凉,然后加入一大片柠檬皮。明白了吗?”

“当然,先生。”调酒师似乎对这个主意非常满意。

尽管维斯帕还默默无闻,邦德的摇酒伏特加马提尼已经成为了流行文化,电影中“用摇的,不要搅”这句台词成了有史以来最俗套的鸡尾酒用语。

1955年1955年伏特加风靡美国,从1950年的年销量只有4万瓶增长到1955年的4百万瓶。多数都用在了莫斯科骡子、血腥玛丽和伏特加马提尼(当时有时被称为袋鼠)中。禁酒令后,伏特加首先在美国鸡尾酒文化里开辟出一片市场。那些去欧洲工作过又重返故里的美国调酒师都接触过了伏特加。纽约的Gypsy Tearooms甚至在1938年出版了伏特加鸡尾酒配方书。然而直到1950年代伏特加才在大城市之外的地方流传开来。

1986年更清淡的风味成为趋势,邦德自己也推动了这种趋势,因此这位特工要找到一杯正宗的维斯帕越来越难。在后帝国时代的萎靡不振中,货物税的提高和经济的不景气让英国金酒厂往产品里渗入更多的水。英国金酒的标准装瓶酒精度从之前的47%下降到约为40%。哥顿金酒是众多受害者之一。法国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1986年利莱重新调配,变的更淡,苦味降低,因此大概抵抗疟疾也不那么有效了。

2006年人们对鸡尾酒不断增长的兴趣带来了有利影响,也让维斯帕迎来一场小小的复兴。首先,根据《皇家赌场》改编的2006年同名电影拍摄了一个忠于原著的场景,就是邦德指导调酒师调制鲜为人知的一款鸡尾酒。很快,维斯帕就从大银幕流传到真正的酒吧里,而反面维斯帕也演变得更适合与利莱白开胃酒搭配。其次,旧金山调酒师Erik Ellestad(他因为重现了《萨伏伊鸡尾酒手册》里的每一款鸡尾酒而声名远扬)将好奇美国佬评为已停产的基纳利莱的最佳替代品。


本文刊登于《饮迷》第33期。